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区县(市)国资局(办),各市属企业:
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产权管理工作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市产权管理综合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市国资委出资企业、单一资产监管企业及各级控股子企业2018年度国有产权交易(含股权转让、增资扩股、资产转让)、国有产权登记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和债券发行管理;各区县(市)属国有企业及各级控股子企业2018年度国有产权交易(含股权转让、增资扩股、资产转让)、国有产权登记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方面。1、企业产权登记情况是否与工商登记等实际情况相一致;2、是否存在应登未登情况;3、企业产权登记情况发生变化,是否及时、准确进行相应登记;4、目前是否还存在尚未办结的登记事项;5、纸质档案保管情况;6、四级及以下企业情况及压缩计划;7、非公司制企业情况及公司制改制计划。
(二)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方面。1、产权交易制度建设情况;2、执行审批授权情况;3、组织国有产权转让进场公开交易情况(包括转让信息披露、转让底价确定、转让事项报送备案等);4、产权转让档案管理;5、存在的问题、改正的措施及建议。
(三)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方面。1、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变动及收益情况;2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情况;3、2019年持股变动计划。
(四)债券发行管理方面。1、存续债券注册及发行情况;2、债券发行效益情况;3、债券发行的管理方式方法;4、债券发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。
三、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
(一)检查方式。本次检查以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。
(二)时间安排。2月28日前,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;3月份,市国资委将组织专门人员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抽查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认真开展自查工作。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责任,明确工作落实部门,认真开展自查,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产权登记自查方法可参考《产权登记自查工作指南》(附件)。
(二)按时上报自查情况。在自查基础上,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和总结,形成本单位自查报告(格式见附件),盖章后于2019年2月28日前上报市国资委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邮箱:nbgzwcqc@163.com。自查报告要求全面准确、数据真实,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。
联系人:姚晓萍、邓卫玲,联系电话:0574-89183744、89183720
c5game电竞市国资委
2019年1月14日
附件: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.ti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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